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一种独立式的智能型探测器。电流探测器作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信号处理的中继部分,能通过内置电路及软件对下级终端电流探头传递过来的信号进行智能分析处理,由此可判断出下级终端每一只电流探头的状态(即故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正常工作状态),适用在电气火灾发生机率最大的工厂、大型库房、办公室、商业建筑、宾馆、住宅及娱乐场所等线路复杂的场所中。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可以连续探测对地系统的漏电流,并可以同时实现对三相系统的电量监视。主要应用场所有:
■建筑电力系统
■交流中低压配电系统
■医院配电系统
■商业、工业电力系统
■公路隧道配电系统
■智能建筑配电系统
■电气设备设置场所
2.1一般规定
2.1.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
2.1.2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2.2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2.1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2防火区域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3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4建筑物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5建筑物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总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6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总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7其他电气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2.3以及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3.1照明总配电箱(地下车库除外)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3.2第2.2.4、2.2.5、2.2.6、2.2.7条规定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4二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4.1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4.2第2.2.4、2.2.5、2.2.6、2.2.7条规定的场所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5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6国际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供电回路、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7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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