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著录项目: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委托书:由申请人签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公司加盖章戳,自然人签字);
3)申请文件:对每件外观设计须说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以及对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照片或图片,尺寸在3cm×8cm至15cm×22cm范围内。图纸上不应出现反光、阴影、虚线、中心线、尺寸线、指示线和衬托物等。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同时提交彩色照片或图片。若有特殊要求应附简要说明。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的视图下方;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必要时应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4)立体产品外观设计提供照片或图片的要求:左、右视图在左右对折后轮廓线完全重叠;俯、仰视图在上下对折后轮廓线完全重叠;主、后视图在左右对折后轮廓线完全重叠。
5)立体产品外观设计照片的拍摄技巧:
■立体产品外观设计的照片应按照正投影法拍摄并使用同一比例,在垂直方位上按相同的距离拍摄,不得有立体效果。如家具的照片,主视图选择正面时,其顶面的投影仅为一条线,因此主视图上就不应表现出顶面的情况。
■立体产品外观设计的照片应清楚地表现出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轮廓线。对反光强的产品表面的拍摄应注意防止将周围景物映射到产品的照片上。
■拍摄较大的产品时,应把产品与相机镜头的距离拉大(如5米以上),这样不至于产生立体效果;对于形状不规则、不易摆放的产品在拍摄时,可考虑用绳吊挂或加支支撑物的方法拍摄,待拍摄完成后,由计算机进行处理达到规定要求。
为便于理解,附本须知一同附上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外观设计示例:
注意:此报价为企业名义申请,个人名义申请费用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