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e防腐钢管质量检验
表面预处理质量检验:表面预处理后的钢管应逐根进行表面预处理质量检验,用《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中相应的照片或标准板进行目视比较,表面清洁度应达到本标准4.0.1条第1款的规定。表面粗糙度应每4h至少测量两次,每次测两根钢管表面的锚纹深度,宜采用粗糙度测试仪或锚纹深度测试纸测定,锚纹深度应达到50μm ~75μm。
防腐层外观采用目测法逐根检查。聚乙烯层表面应平滑,无暗泡、无麻点、无皱折、无裂纹,色泽应均匀。
防腐层的漏点采用在线电火花检漏仪检查,检漏电压为25kV,无漏点为合格。单管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漏点时,可按本标准第7.5节的规定进行修补;单管有两个以上漏点或单个漏点沿轴向尺寸大于30 mm时,该管为不合格。
采用磁性测厚仪测量钢管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四点的防腐层厚度,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表2.0.2的规定。每连续生产批至少应检查第1,5,10根钢管的防腐层厚度,之后每10根至少测一根。
防腐层的粘结力按本标准附录G的方法通过测定剥离强度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表3.3.2-2的规定,每4h至少在两个温度下各抽测一次。
每连续生产的第10km,20km,30km的防腐管,均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方法进行一次阴极剥离性能检验,之后每50km进行一次阴极剥离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表3.3.2-2的规定。如不合格,应加倍检验。加倍检验全部合格时,该批防腐管为合格;否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
每连续生产50km防腐管应截取聚乙烯层样品,按《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1040的要求检验其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表3.3.2-1的规定。若不合格,可再截取1次样品;若仍不合格,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品。
检验查出的不合格品,应重新进行防腐层涂敷,并经检验合格后再出厂。若经设计认定,也可降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