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L1签证的申请条件
1. 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L1 签证的优势
1、L1签证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L1签证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绿卡申请到位:持有美国 L1 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5、申请速度快:美国 L1 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 人过去。
7、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2签证赴美。
8、无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
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联系人:吴经理 15981959597 QQ:260394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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