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标准专利
在中国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个专利局(称为「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欧洲专利局(就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 联合王国专利局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须提交下述两项请求∶
- 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专利申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第一阶段);以及
- 就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标准专利申请第一阶段:提交日期
你在记录请求载有识别申请人身分的资料、提述专利申请、列明专利申请编号、发表编号和发表日期后,本处即会就你的记录请求设定提交日期。
标准专利申请第二阶段:何时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最迟在中国香港发表记录请求或专利当局批予专利后6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商标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品形状、声音和气味在中国尚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1.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2.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
3.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及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商标申请文件
1、公司申请注册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香港公司提供商业登记证;
3、提供商标图样,图样可以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4、确定商标类别和商品/项目名称。
商标申请时间
申请商标所需时间一般在12-16个月左右,因为法律未规定商标审查的时间限制,因此具体时间以商标局的实际审查时间为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
1、商标申请前检索的目的:查询是否存在与拟注册商标相冲突的在先申请,以减少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检索非法定程序,其结果不具法律效力,只能作为参考。
2、由于我国采取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商标信息应注意保密,并及时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3、如果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该优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4、商标注册完成后,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需缴纳续展费用。
推荐业务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相关政策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