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一种形式要求 国际检索 国际公布 国际初审 国际申请可按需要进入国家阶段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而且只有在申请人希望继续时才缴纳。 2、PCT申请流程: 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国际阶段,由下列部分构成 国际申请的提交 国际检索 国际公布 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 3、国家/地区阶段 授予的决定完全由进入其国家/地区阶段的国家局、地区局做出。 4、申请外国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委托书; 申请明细表; 原中国申请相关文件副本(包括请求书、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 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文献、科技文献、检索报告等); 其它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前的准备 申请人在申请外国前应进行新颖性初步检索,在检索的基础上再确定是否申请。 申请应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办理委托。若中国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公开日之前仍可申请国际,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根据《广东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地、市政府有关资助办法的规定,申请外国发明给与一定的政府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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