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
1、糕点食品:月饼、冰皮月饼、水晶饼、麻糬、糯米夹心团、魔堡蛋糕、妙芙蛋糕、欧式蛋糕、戚风蛋糕、面包、老婆饼、西樵大饼、光酥饼、芋头糕、萝卜糕、年糕、面条等;
2、干制水产品:烤鱼片、烤鳗片、鳕鱼片、鱿鱼丝、螺肉干、干鲍鱼等;
3、干肉制品:牛肉干、猪肉脯、肉松、腊肠、腊肉等;
4、干果食品:桂圆干、荔枝干、枸杞子、红枣等;
5、其他:腐竹、番薯干、黄花菜、紫菜、海带、香菇、槟榔原果等。
用 法:
将食品与相应型号的本保鲜剂一起装入食品包装中,密封。
规格及用量:
规格 |
适用的食品重量 |
WK-50型 |
30-50g |
WK-100型 |
50-100g |
WK-150型 |
100-150g |
WK-200型 |
150-200g |
WK-250型 |
200-250g |
注:以水分含量小于25%,水分活度在0.8左右的食品为例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综合食品种类、水分含量、水分活度和包装大小等因素选择相应型号;
2、本品具有挥发性,请在30分钟内入袋封口,以免降低保鲜效果;
3、本品具有挥发性,生产过程中如未能及时用完,请尽快放回包装袋内并密封;
4、本品含有食用酒精,绝对不能与明火接触,应在阴凉通风处贮存和使用;
5、请勿食用。
有效期:12个月
贮 存:宜密封存放于阴凉处,勿近火源,勿压、勿挤以防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