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总代理合同(省级)
甲方:富乐邦科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石木地板经销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12年 月【 】日签订:
签订地:广西容县
1. 【富乐邦科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537500 】
电话:【 0775--5111505 】
传真:【 0775-5111508 】
开户行(对公户):【中国建设银行容县支行 】
账号:【 9553-3034-2000-1315 】
2. 【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 】 (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开户行:【 】
账号:【 】
甲乙双方就富乐邦科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其产品“富乐邦牌微晶石木地板”区域代理事宜,本着遵纪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富乐邦科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全系列产品在 区域总代理商,乙方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设立分销商。
2、乙方取得代理商的先决条件是合同签订当月向甲方订购【 一千平方地板 】,并为了保证本协议得以严格履行同时向甲方支付【 五万】元市场保证金,合同则为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协议执行期满时,若乙方销售实际达到甲方的销售目标,甲乙双方在此基础上可优先续签代理协议,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二、销售指标
1、本协议生效后的一年内,乙方的销售指标是___120____万元的进货额。
三、销售准则
1、乙方向甲方订货执行款到发货的销售原则,即乙方货款到甲方账户后10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将所定货物发出(注:量大需提前预定)。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严格保密甲方所规定的代理商价格及政策。
2、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更不得以甲方产品冒充其它品牌产品,如甲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保证金不给于退还。
3、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工程项目采取谁先报备谁为先的原则,甲方给予保护;但乙方违背双方约定的区域外的市场(区域外的市场也采取谁先报备谁为先的原则)销售或串货,甲方有权根据情节罚处没收市场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代理资格。
4、乙方按照预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全力开拓辖区内市场。乙方有权且有义务在本管辖销售区域内扩展市级代理商或销售办事机构。销售模式自行决定。甲方不予以干预。但销售行为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后果自负。
5、乙方对外的广告及策划方案需报甲方认同,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和法律责任乙方承担。
五、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提供优质产品,提供国家机构出具的检测机构,保证售后服务。
2、一年内免费给予乙方产品样本__30__套,超过此数量,按每套__100___元收取费用。
3、甲方有义务保证给予乙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4、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全力协助乙方开展市场,并为乙方提供免费的销售及技术培训。
5、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策划资料、营销模式、各地经销商销售经验等,积极扶持乙方开拓市场。
6、甲方有义务免费给予乙方提供产品样片跟相应的宣传资料。
7、乙方完成了年度销售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15日内全额返还市场保证金。
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指标。侧甲方不返还市场保证金。
8、对乙方大项目竞争(与其它品牌的竞争),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
六、双方义务
1、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泄漏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2、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根据本合同所拥有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谦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司法单位提出诉讼。
八、交货及物流
甲方【 】库为双方约定之第一交付地,交付之后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 乙方可以自行或指定承运人到甲方仓库提货,在此种方式下,甲方产品装上车并由乙方提货人员或承运人在出库单上签字或加盖乙方公章或收货专用章,即视为乙方已验收所购甲方产品并交付完毕。甲方产品交付乙方后,甲方产品的所有权和甲方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转移至乙方;但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
2 、 如乙方要求甲方将所购甲方产品送至甲方仓库所在城市的其他地点,向乙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接货人交付,甲方将视路途远近收取短程运输服务费。如乙方要求甲方将甲方产品装上其指定的车辆,则甲方将在本款前述费用的基础上向乙方收取装卸费。乙方需将本款所述费用随货款一起在甲方运输车辆发出前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在此种方式下,由乙方接货人员或承运人在出库单或送货单上签字或加盖乙方公章或收货专用章,即视为乙方已验收所购甲方产品并交付完毕。甲方产品交付乙方后,甲方产品的所有权和甲方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转移至乙方;但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
3 、 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为乙方寻找承运人,将货运至乙方接货地,在此种方式下,乙方承担从甲方库房到乙方接货地的全程运输费用,且此费用应随货款一起在甲方代为寻找的运输车辆发出前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如因乙方不认可甲方所报运价且乙方不自寻承运人而导致发货延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种方式下,甲方产品装上车并由提货人员或承运人在出库单上签字或加盖乙方公章或收货专用章,即视为所购甲方产品交付完毕。甲方产品交付乙方后,甲方产品的所有权和甲方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转移至乙方;但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
4 、 为确保甲方向乙方及时足额供货,乙方应最迟于每月24日前传真或发邮件告知甲方下月的订货计划,甲方予以备货。
5、如乙方应支付的货款未及时、足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可以拒绝向乙方发货。
6 、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退货时,乙方将退货产品运至第7.1款约定之甲方货源仓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原因导致的退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需向乙方补货时,甲方承担运输费用。质量问题未得到甲方的认可前,乙方应按正常订货方式向甲方支付补货部分相关货款和服务费,如甲方经鉴定后认可确属质量问题,则甲方相关部门自鉴定结果出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结转为乙方的预付货款。
7 、 乙方退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回。乙方退回甲方产品中不符合退换标准的部分,甲方免费保管十个工作日。如到期后乙方未运走,则视为乙方放弃对该部分货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8 、 乙方在自提或接收甲方送货时,应对甲方产品进行验收,对甲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任何异议,应与甲方库房管理人员或承运人将现场情况记录下来,并由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九、产品质量责任
1、甲方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2、甲方产品交付乙方后,因乙方存放、保管、安装施工等原因或其他第三者原因造成缺损、毁坏、灭失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安装人员已进行安装施工的甲方产品,安装后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技术人员鉴定,
4、确属甲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甲方按照相应面积给予换货,除此之外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技术鉴定应自开始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如乙方对甲方产品质量有异议或双方对质量问题的判定发生争议,则以国家官方检测结果为唯一依据。
十、产品的退换和调配
1、乙方在提货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将相关证据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鉴定确认后给予适当处理。
2、自甲方产品交付之日起45日内要求退货的,如整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甲方按现行供货价等价换货。
3、自甲方产品交付之日起46~80天日要求退货的,如整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甲方按现行供货价打8折换货。
4、自甲方产品交付之日起81日及其后要求退货的,甲方不予退换。
5、如果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滞销,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跨区域调配,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计划取消供货的品种,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通知中确定的取消供货之日开始对于取消供货的品种甲方不保证货源。
7、对于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甲方产品,乙方必须按时退回,退回甲方产品的退换标准按当时的通知为准。超期未退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8、散片、损片、样板、特价处理的甲方产品不予退换。
9、本条所述“供货价”均指不含胶水、地垫的净板价。
甲方: 富乐邦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曹英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0775-5111508 电话:1373750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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