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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赵闯律师,现任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有海外工作经历。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知识架构完整,思维方式严谨,知识广博,实践经验丰富,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技巧,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1、您的家人、朋友是否因各种内、外界因素不慎涉及刑事责任被拘留、被逮捕?
2、您是否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技巧为亲人朋友进行到位的辩护,争取轻的处罚、多的救济?
一、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
1、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
2、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证人出庭。
5、申请检察院、法院调查取证。
6、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有关的诉讼文书、案件材料。
二、在审判阶段
1、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2、参与一审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
3、在经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并参与法院二审审理。
4、法院判决后,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书内容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温馨提示:
1、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经办案件公安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2、家属虽不能会见到嫌疑人,但为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正常营养及日常生活所需,可以每月给他存300-500元的生活费。存钱地点位于看守所的服务大厅。
3、委托律师,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以免上当受骗。
4、即早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有利于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得到刑事律师的会见与沟通,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赵闯律师专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