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通物流公司自98年来一直从事设备出口包装行业,对于设备的出口包装要求非常熟悉,以下是这些年积累的经验之谈:
一、包装设计原则 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运输贮运条件,在满足所希望的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以经济的统一的有效的方式获得必需的包装防护等级。
二、包装材料 所选用的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具有防霉、防蛀的特性。材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选用会导致设备锈蚀及产生有害气体的材料(如石棉及石棉制品)。缓冲和裹包材料应有阻燃特性。对新研制的包装材料在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经订购方批准方可使用。
三、首件 如订购方需要进行首件检验时,首件样品应经受首件检验。
当合同或订单规定需要进行运输试验时,可以用真实设备进行试验,也可以用模拟设备或模拟装置代替真实设备进行试验。
四、装箱技术文件 按合同或订单要求,承制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开箱说明书及装箱明细表各一份 b.装箱单一份(置于每个包装箱标志牌内) c.装箱清单 d.元件、器件装放位置示意图 e.防护方法、防护等级和装箱等级说明。
五、随机文件 随机文件应装入文件袋内,若整套设备分为若干个箱装箱,则随机文件通常应装在附件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