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选用要点
1. 排烟风机选用主要控制参数为工作温度、风量、全压、效率、噪声、电机功率、转速及轴功率。
2. 排烟通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
3. 排烟通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4.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给定的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
a) 轴流式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5%。
b) 离心式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5%.
5. 排烟通风机在说明书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A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JB/T8690-1998的规定。
6. 排烟风机可采用普通钢制离心式通风机或专用排烟轴流式通风机。排烟风机规格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排烟风机最小风量为7200m/h,最大风量不宜超过60000m/h(指一个排烟分区的最大风量)。
7. 排烟风机风量应按所需要的风量值增加不小于10%~20%的富余量。
8. 防烟加压通风机的风压值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进行计算,并保证在防烟楼梯间内余压值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避难层等内部的余压值25~30Pa。
9. 消防排烟风机应符合现行标准JB/T10281-2001《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
10. 排烟系统的风机宜单独设置。排烟风机的位置宜处于排烟区的同层或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