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生产制造资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锅炉生产制造资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管理职责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书面文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各 级人员能够理解质量方针,并贯彻执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内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应清晰,各项活动之间的接口具有控制和协调措施。
(二)从事与质量活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具有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 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包括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等负责人的责任)。工厂管理层中应指定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其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质量体系
企业应建立符合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而且包含了质量管理基本要素的质量体系文件。
(一)作为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的一种手段,应编制质保手册。质保手册应包括或引用质量体系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文件的结构。
(二)编制符合实际要求且与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文件,具有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及其形成文件的程序。
(三)质保手册中规定的表格应该标准化、文件化。现行的质量记录表格的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应有正在贯彻实施的并能确保产品质量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中产品质量控制点(包括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和停止点)应合理设置。
第二十九条 文件和资料控制
企业应制订文件和资料的控制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制订文件管理的规定:
1.明确受控文件类型;
2.文件的编制、会签、发放、修改、回收、保管等的规定。
(二)应有确保有关部门使用最新版本的受控文件的规定。
(三)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如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
优势项目:
特种设备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船级社认证
煤安(MA)认证
建筑行业专项承包资质
API认证
产品认证 如:CCC认证 CE认证等
备注:每一种认证所包含的详细产品范围,请到雨正咨询官方网站首页点击各项目链接查询。
联系方式
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飞(业务经理)
手机:13814009788
电话:025-66639907
传真:025-66639971
QQ: 198077889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17号先锋广场1033室
锅炉生产制造资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锅炉生产制造资质企业需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