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
防护在处理煤、铁矿石及含石英矿物过程中或加工棉花、面粉等其他物料过程中由机械力产生的,浓度在职业暴露限值10倍以下的各种粉尘和雾。
不可用于:
喷漆和喷砂作业,不能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本口罩不产生氧气,不可用于缺氧环境。不可用于存在油污的环境。
使用说明:
1、应遵照使用要求和使用限值中的所有规定使用本防护口罩,并在暴露过程中一直佩戴,否则将会降低防护口罩的防护效果,并导致疾病或死亡。
2、在使用本防护口罩之前,使用者必须进行适合性检验,以确定其面型适合使用本产品,并接受正确使用的培训。
3、对健康有害的颗粒物包括哪些肉眼不可见的微小颗粒物质。
4、每次使用前检查口罩,确认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检查口罩的所有部件,包括两条头带,鼻夹和固定钉,发现坏损或部件丢失时应立即将口罩废弃。
5、若使用中感觉头晕,刺激或其他不适,应立即离开污染区域,并与您的主管联系。
6、请遵照适用的法规废弃已经使用过的防护口罩。
使用时间限制:当口罩发生损坏或呼吸阻力增大时,请抛弃并更换新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