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设计中体现对人性的尊重和对个性的发展留有余地,需要设计师不仅要把握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及相应的国家政策和法规,还要对现代社会中个性的发展有深入细致的了解。一般来说,在建筑设计日趋完善的今天,房屋装修竣工后,其固有空间几乎是不能改变的,只有通过房间内“元素”的变化来对应空间的变化,即赋予空间“弹性”,才能满足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个性。而在调配各种“元素”当中,应当根据建筑特性、功能要求以及住户的个人喜好、文化层次等进行深入的空间二次设计及界面装饰设计,赋予空间形式美及相应的文化品位,创造一个特定性格的完美空间。
建筑装修是指对建筑室内外空间中的界面及固定设施(如建筑外立面的墙体、门窗等部位,室内空间中的顶棚、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及橱、卫设施)的安装、维护、修饰。而建筑装饰是指在建筑空间中运用陈设品、家具等物体对室内环境进行美化、修饰、装扮。由此可见,建筑装修具有工程性因素,而建筑装饰则具有非工程性因素。正因为建筑装修具有工程性,那么它就很少具有可变性,而又由于建筑装饰的非工程性特征,使它在操作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变性。
在精装修的前提下可通过一些活动或半活动的装饰,包括轻型隔断、屏风、布帘甚至灯光来营造不同的空间,实现空间变化的个性体现。也可利用陈设艺术设计,使整体空间充分体现主人的品位,以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求。陈设艺术在住宅精装修的前提下主要分两部分:实用陈设和艺术品。实用陈设包括灯具、家具、窗帘、地毯、电器等。艺术品则包括绘画、书法、雕塑、摆设工艺品等。陈设品、艺术品在造型上具有教高的文化品位和美学价值,艺术品的深层作用是使人的性情得到陶冶,心情上得到愉悦,人格得以提升,以满足人们精神上的功能需求。
因此,在精装修的设计和施工中,室内设计师应尽量减弱装修在表现风格特征上的量,而将表现风格特征的工作留给户主。具体应做到以下两点:一、尽量设计出多种多样的住宅室内风格;二、适度地控制每一幢具体的住宅空间在表现风格上的“度”,尽可能地给后期的装饰留有余地。设想一下,在一个装修简洁的室内环境中,户主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或更换各种装饰品,去表现他们的爱好、个性、风格,岂不是既省钱、省事、办好事的明智举措吗?而这种举措既是推广精装修住宅商品的良策,又是可持续发展观在住宅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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