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申请2013年春季23届华交会家访展位|23届华交会展位
2012年第22届上海华交会申报展位通知
第23届华交会将于2013年3月1日至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办,本届华交会仍设服装、家用纺织品、装饰礼品、日用消费品(内设家电专区)四大展区(共10个展馆,展出面积10.5万平方米)。我厅将继续组团参加联合交易团,参展企业资格必须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企业,上年出口额不低于75万美元。大会分配我省展位数基本同上届,展位分配原则仍是往届参展企业优先安排,现将申请参展报名事宜明确如下:
一、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费:21000元/9平方米。(含三面围板、一块中英文楣板、二个射灯、一个电源插座(220V)、一张洽谈桌、四把椅子、一个锁柜和地毯)。(双面开口展位每个展位另加收1000元)
●住会代表会务费:2300元/人,如需会议补贴另加1000元。住宿日期为2月27日12:00起-3月6日12:00止。会务内容包含:(1)自助早餐;(2)展馆午餐;(3)早晚展馆—酒店来回班车接送服务;(4)酒店免费宽带服务。
●办证费:每个标准展位免费限办参展工作证3个,超限人员每位另收超员证费500元。
二、参展报名
1、参展企业必须是经“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有进出口实绩(2010年度)的企业。
2、省外贸(工贸)公司报名参展,填妥《2012年22届华交会参展申请表》(见附表)后,直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传我厅(外贸处)。
3、各市进出口企业报名参展,填妥《2012年22届华交会参展申请表》后,交所在市商务局(外贸科)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3、报名期限:截止到2013年2月20日。
三、报名同时交展位定金
为保证华交会顺利有序进行,第22届华交会仍实行展位定金制度,展位定金为人民币5000元/个,各企业在报名同时须将展位定金汇至下列账户,在结算时冲抵展位费。
收款单位: 广州博鑫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账号: 44001430105053003469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鹭江支行
(汇款须注明“第23届华交会”)
特此通知。
附: 厅外贸处联系电话: 020-29137613
传真: 020-61275379
电子邮件:157137409@qq.com
4797858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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