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中部(合肥)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参展合同
时间:2013年5月19—22日
地点: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参 展 单 位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邮 编 | |
电 话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 职务 | | 手 机 | |
网 址 | | Email | | QQ/MSN | |
参展产品 | |
参 展 形 式 | □ 标准展位 个, 区
号, 费用元; □ 光地平方米,区 号, 费用 元; □ 会刊广告版,版面位置,费用元; □ 户外广告,费用元; □ 其它广告位,费用元; □ 技术讲座 场, 费用元; |
展 位 费 支付 | 合计(大写) | |
银行帐户 | 开户行:建行合肥城南支行
户名:安徽好博塔苏斯展览有限公司 帐 号:3400 1458 6080 5004 5818 |
备 注
| 1、付款方式与时间
2、其他 合同签订一周内最少付款50%,余款于2013年4月1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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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约 定 | 1、本单位同意参加本届展览会,并保证按时支付各项参展费用,服从承办方统一管理。 2、参展单位向承办方提供本单位简介的电子文稿,承办方有权对简介文字进行审查或修改。 3、未按本合同支付参展费用的单位,承办方有权调整或取消其预定的展位。 4、参展单位签署本合同后无故退展,承办方将不退还其已交付的参展费。 5、参展单位发生的物流运输费、临时接电费、特装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由参展单位自行支付。 6、参展单位搭建特装展位,高度限制为5米,特装展位搭建2米以下必须通透。 7、参展单位的展位搭建与展品摆放,不得占用展馆通道。 8、承办方为参展单位提供的服务,详见承办方《参展服务手册》。 9、本合同经承办方、参展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传真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安徽好博塔苏斯展览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地址:合肥金寨路71号美第阳光大厦A-401室 电话:0551-6362 1712
传真:0551-6365 3201
E-mail:ahrj666@
联系人:任 建 13966768235
QQ:391548215 年 月 日 | 参展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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