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代理记帐的法律依据
1.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1]
2. 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 公司简介
常熟市鼎良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经苏州市常熟工商局、常熟市财政局批准的专业提供代理记帐、财务管理、税务咨询的财务公司。公司拥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纳税筹划师、助理会计师等多人组成的一支精明强干的专业队伍, 拥有良好的工商、税务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客情关系,熟知政府在财政、税收、工商、科技、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运作和优惠政策,能够帮助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规范运作,科学经营,了解政策,合理避税。 主要业务是针对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帐、纳税申报;担任税务顾问、财务顾问;企业登记、税务登记及其他企业相关登记事项的代理服务。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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