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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由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其中,《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原产地证书,亦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中国海关总局原产地办公室对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概述
(一)签证国家
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
(二)证书名称
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简称《亚太证书》。
(三)签证产品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
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