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范围:主要针对床垫,长沙发椅,床托。
2.标准简介:此标准测试方法可分为:EN 597-1:1995(香烟测试);EN 597-2:1995(火柴测试)。
3.样品要求:每种火源2件测试样品,最小尺寸为:450X350X成品标称厚度(mm)。
4.测试方法:
(1)EN 597-1 将样品水平放置,在其表面各类不同类型的放置特定的香烟火源,观察其表面现象。
(2)EN 597-2 火焰约35mm,大小同BS 5852 1号火源,点燃时间15秒,点燃位置-样品平整部分上表面,距离边缘至少100mm。
5.判断方法:
焖烧现象判定如下(EN 597-1;EN 597-2):
(1)样品出现持续的焖烧现象,导致无法安全进行测试,需强制熄灭。
(2)适用所有点燃源:测试期间样品产生焖烧直至完全消耗或者烧至样品边缘、烧穿样品厚度。
(3)测试期间,样品焖烧现象发生且烧穿整个样品厚度。
(4)样品产生焖烧现象超过1小时。
(5)烧焦痕迹超过50mm,沿水平方向距离最初放置香烟点火源的位置。明火点燃判定如下(EN 597-1):
(1)由焖烧现象引起的明火引燃现象。
明火点燃判定如下(EN 597-2):
(1)样品显示逐步燃烧且无法安全继续燃烧,需主动熄灭样品。
(2)测试期间样品完全燃尽。
(3)火焰前端传播至样品四周或者其整体厚度。
(4)点火器移走后续燃时间超过12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