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性技术安全要求: (1)使用行车必须遵守本指引; (2)应用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操作本机,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3)本机最大起重量为5吨,不得用本机拖拉、起吊超过5吨的物体; (4)行车作业前,操作员必须先做例行检查,特别留意所有紧固螺栓、行走轮、轴链等重要部位是否正常,并以空车作前后、上下、左右动作,无异常时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行车不带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至少超过人的高度;带负荷动作时,重物升起的高度至少超过动作行线路上最高阻碍物0.5米; (6)严禁运行的重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所有在行车作业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禁止将工具、配件或其它物件随意摆放在行车上;作业时,禁止任何人逗留在行车上; (8)行车上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有接地装置,停机或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 (9)大风时行车禁止作业,并须将行车锁定在路轨上。 2、安全操作指引: (1)操作员应了解行车的基本性能、用途、装备;能正确操作和掌握一般的保养技术要素; (2)开动前,在断电情况上先作环境检视,确定无阻碍后方可合闸启动; (3)行车运行中要随时观察周围情况,避免与车辆、人员及其它物件发生碰撞; (4)严禁超载起吊; (5)保持垂直起吊,不准以移动行车来拖动重物; (6)留意电缆线不要被重物压、撞或磨损; (7)除非用以避免紧急事故,不得以逆向操作来强行制动; (8)收工或停电时必须断开总电源; (9)工作时操作员不得擅离职守; (10)技术工作时,吊钩上不得有重物,必须升高吊钩,断开电源,关好电箱。 3、检修保养: (1)每天例行保养由操作员执行。检查范围如下: 清除电器设备外部的积尘、污垢,用手探测电机、制动器发热是否正常, 检查转动外部分有无漏油,电线接头是否松动,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须及时向总管报告,并安排机修员检查,修理; (2)每月保养由机修员执行、操作员参加。保养范围如下: 清除电器设备内部积尘、污垢,检查电机磁铁、继电器及接触器是否正常,检查并修理控制器与开关的触点; (3)每年检修由机修员执行、操作员参加。检修范围如下: 拆开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各设备支架,清洗轴承并换油,检测电机定转子间隔,检测绝缘电阻,需要时干处理。排除所有故障,更换无法修复的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