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通明牌车辆尾部标志板符合,并且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GB25990-20101《车辆尾部标志板》的标准要求为相关车辆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2.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1130mm,不大于2300mm.
3.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应该是成对的。 4.安装在牵引车或载货车上的标志板的高度应为140±10mm. 5.斜条纹带的斜度应为45°±5°,带宽应为100mm±2.5mm.
长型车辆标志板: 1.由红色荧光材料和黄色回复反射材料构成,安装在挂车或半挂车上的尾部标志板。 2.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1130mm,不大于2300mm. 3.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应该是成对的。 4.安装在挂车或半挂车上的标志板的高度为200±30或5毫米。 5.红色边框的宽度为40±1mm. 重型车辆标志板产品特点: 1、根据国标GB 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的标准要求为相关车辆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边框由红色荧光或回复反射材料和黄色回复反射材料带交替构成,安装在非铰接车辆(牵引车或载货车)尾部。 2、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1130mm,不大于2300mm。
3、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应该是成对的。 4、安装在牵引车或载货车上的标志板的高度应为140±10mm。 5、斜条纹带的斜度应为45°±5°,带宽应为100mm±2.5mm。 长型车辆标志板产品特点: 1、根据国标GB 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的标准要求为相关车辆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边框由红色荧光或回复反射材料构成,中心由黄色回复反射材料构成的,安装在挂车和半挂车尾部。 2、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1130mm,不大于2300mm。 3、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应该是成对的。 4、安装在挂车或半挂车上的标志板的高度为200±30mm或5mm。 5、红色边框的宽度为40±1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