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甜蜜素也叫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通常是指环己基氨基磺酸的钠盐或钙盐。“甜蜜素
甜蜜素
”的甜味纯正,甜度通常认为是蔗糖的30倍,在美国曾成为一种消费量很大的人工甜味剂,公认为安全物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69年。这一年美国国科学院研究委员会收到有关甜蜜素为致癌物的实验证据,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为此立即发布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并于1970年8月发出了全面禁止的命令。1982年9月,Abbott实验室和能量控制委员会在大量试验事实的基础上,以最新的研究事实证明甜蜜素的食用安全性,许多国际组织也相继发表大量评论明确表示甜蜜素为安全物质,但FDA至今还没有最终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继续承认甜蜜素的甜味剂地位,允许甜蜜素的使用。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50倍,而价格仅为蔗糖的3倍,而且它不像糖精那样用量稍多时有苦味,因而作为国际通用的食品添加剂中可用于清凉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食品及蜜饯等中。
亦可用于家庭调味、烹饪、酱菜品、化妆品之甜味、糖浆、糖衣、甜锭、牙膏、漱口水、唇膏等。
糖尿病患者、肥胖者可用其代替糖。
用法:1.使用时与水1比500之比率配合,就有足够的甜度。
2.甜蜜素单独使用时,其甜度为10克等于蔗糖500克(50倍)。3.甜蜜素与蔗糖一起配合使用时,其甜度可达80倍以上。
4.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柠檬酸等)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00倍或100倍以上。
5.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及10%重量之糖精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50倍以上。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的规定,“甜蜜素”可以作为甜味剂,其使用范围为:一,酱菜、调味酱汁、配置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冰淇淋、冰棍、饮料等,其最大使用量为0.65g/kg;二,蜜饯,最大使用量为1.0g/kg;三,陈皮、话梅、话李、杨梅干等,最大使用量8.0g/kg
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膨化食品、小油炸食品在生产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和糖精钠、苯甲酸和山梨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