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锅炉操作工培训考证(最新最近一次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组织考试)
一、培训对象
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安装、操作、检修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鉴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6、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培训时间
培训200课时,常年接受报名(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名处备索资料)。
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培训内容
1、锅炉基础知识;
2、锅炉燃料、燃烧原理;
3、锅炉的操作、调试、维护;
4、锅炉、管道安装技术;
5、锅炉的烘炉、煮炉及试运行操作。
五.培训依据】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要求,锅炉操作工从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培训目的
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培训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和技能水平。
电话:15093182764 李老师 0371-5512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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