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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进口食品需要哪些手续?(进口清关顾问:麦生 15014787008)
一、 国外食品进口企业应该具备的主体资质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食品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二、 国外食品进口税率
国外瓶装食品进口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
三、 食品进口办理“中文注册商标”
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食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食品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食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5、 国外食品进口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食品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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