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西兰 -玩具安全标准5
5. 試驗方法: 5.1. 一般要求: 本標準對于不同年齡範圍的兒童玩具規定了不同的試驗應力條件,但 如果玩具規定的年齡範圍或跨越規定的年齡範圍,或者有理由懷疑玩 具上指出的適用年齡不正確 ,則玩具應經受最嚴格的試驗條件.試驗 應按規定的次序進行. 5.2. 小物件測試: 5.2.1. 以非擠壓的方式將玩具或可拆卸的部件以各個方位放入斜截圓 筒中,觀察其是否完全進行圓筒內,即完全進入時,在圓筒上蓋一 塊平板,可以完全封閉筒口. 5.2.2. 可以完全放入的物件是小物件. 5.3. 扭力試驗:5.3.1. 判斷那些部件是可以被大母指和食指抓緊的.如果部件是組裝在 另外的物件上,則用 0.4mm 塞規,沿玩具表面以 0°~10°的方向 用 10N±1N 的力插入縫中.檢查,如果能插入 2mm 以上深度則認 為該部件是可以抓緊的. 5.3.2. 用適當方法固定玩具或部件,用扭力夾夾緊被測部件. 5.3.3. 用 5 秒鐘以順時針方向均勻地施加扭力 0.34Nm(3.5kg.cm),如果 部件: 從原來位置上已轉過 180°或者 扭力已加到所要求的值. 5.3.4. 維持最大轉角或最大要求扭力 10 秒. 5.3.5. 將扭力移去並使測試部件恢復到松馳狀態. 5.3.6. 逆時針方向重復 5.3.3~5.3.5 一次. 5.3.7. 如果部件斷裂,檢查是否符合本標準的有關要求. 5.3.8. 對其它部件或組件重復 5.3.1~5.3.7 試驗. 5.3.9. 對設計用來與其一起轉動的可觸及棒或桿上的凸起玩具部件或 組件,試驗時用夾具夾住上述棒或桿以防轉動. 5.3.10. 用螺絲裝上部件,在施加規定扭力時,如上述部件松動,繼續施加 扭力直到: 已到所要求扭力或者 上述部件脫開. 5.4. 拉力試驗: 5.4.1. 部件的拉力試驗: — 被測部件為經扭力試驗後的部件. — 把試樣固定在一個便利的位置,用一個合適的夾具夾緊測試 部件. — 秒表中要求的拉力,施加拉力于測試部件. — 在 5 秒種內均勻施加到規定值,再維持 10 秒. — 將拉力夾移開,如有斷裂,檢查是否符合本標準有關要求. — 選擇其它部件,重復以上步驟 部件的最大可接觸尺寸 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