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锂电池EN62133检测UN38.3运输报告测试
四、外短路:
4.01.试验要求:待试验电池或电池组的温度必须予以稳定使其外壳温度达到55±2℃,然后使电池或电池组在55±2℃下经受总外阻小于0.1欧姆的短路条件。这一短路条件应在电池或电池组外壳温度回到55±2℃后继续至少1小时。电池或电池组必须再观察6小时才结束试验。
4.02.试验结果:电池或电池组如果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
五、撞击:
5.01.试验要求:
A.试样电池或电池组放在平坦表面上。一根φ15.8mm的棒横放在试样的中心。一块9.1千克的重锤从610±25mm高处落到是试样上。待受撞击的圆柱形或棱柱形电池的纵轴应与平坦表面平行并与横放在试样中心的φ15.8mm弯曲表面的纵轴垂直。
B.棱柱形电池还必须绕纵轴转动90度以便其宽侧面和窄侧面都经受撞击。每一试样只经受一次撞击。每次撞击都使用不同的试样。
C.硬币形或钮扣形电池经受撞击时,试样的平面应与平坦表面平行并且φ15.8mm的弯曲表面横放在其中心。
5.02.电池和组成电池如外部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