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雷針是高層建筑物防雷保護裝置中的最高部份,供雷電放電之用,所以必須保証尖端放電的可靠性及導電性能的良好。
2、安裝時必須焊接穩妥牢固,不得用錫焊及點焊,應用氣焊。
3、避雷針導體引下接地極線應愈短愈好,不准許有銳角,在拐角處就圓滑做成漫彎,其彎曲半徑在一公尺左右為適度。
4、避雷針和電器設備在空氣相距不得少於5米,此距內不得有電話線或其他導線。
5、接地處不可以接近常受熱土壤如蒸汽管道和煙道等土壤,若有腐蝕性時接地裝置須採用防腐裝置。
6、按建筑物設計要求選用適當的規格及數量的避雷針,氧化生鏽不影響質量。
7、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範》GB 50057-94的規範要求設計及施工,建筑物防雷分類,按滾球法則計算保護範圍,設計避雷針高度。
8、避雷針接地電阻要求R≤1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