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号提案负责监管加州已知可能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目前已有700多种化学品被列为该类化学品受到监管。
根据该法规规定,化学品清单至少每年修订和再版一次。
65号文件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品的要求
1986年颁布的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即65号文件,要求在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列出的化学物质中包括铅和镉。
产品包括:
• 用于食物或饮料储存、盛放的玻璃和陶瓷制品
• 非食物或饮料用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
外部装饰是指产品外部表面上着色的图形、设计及制作。外部装饰包括延伸到边缘区的设计只能使用符合关于铅和镉的再制作标准的材料。儿童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更严格的再制作标准。
对于不能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需在产品上标有65号文件要求的警告。
下面列出的是一项已达成共识的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警告标识的的指导方针。
玻璃器皿
所有儿童产品:
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
食品/饮料产品(边缘装饰过的)
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 0.48镉的装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