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尘试验箱技术规格书
型号:PH-SC-500L
一. 型号规格:
1.型号:PH-SC-500L
2.工作室尺寸:800×800×800(深×宽×高,mm);
二. 主要技术参数:
1.温度范围:RT+10~70℃(可调)
2.定时精度:±1分钟
3.点灯周期:0-99小时59分
4.定时范围: 0-99小时59分
5.相对湿度:45%~85%;
6.金属筛网标准线经:52um;
7.线间标准间距:75um;
8.滑石粉用量:2K g/m3
9、壳体材料:不锈钢内胆,外壳静电喷塑
10、观察窗材料:三层中空钢化玻璃
11.滑石粉规格:能通过筛孔为75um,金属丝直径为50um的方孔筛的 干燥滑石粉
12.气流速度:≤2m/s
13.循环风流:平滑可调并可在工作点连续进行;
14、总功率(kw):3
15、自重(kg):600
三.结构与材质:
内胆为SUS304不锈钢板制成,外壳为冷板静电喷涂。不锈钢内胆和外壳之间加设保温层,试验箱大门附观察窗,大门下部为电气控制面积,模拟砂尘的滑石粉置于试验箱下部料斗。利用循环风机和自动震击器将滑石粉通过75微米方孔的网吹入工作室上部,促使试验空间形成高密度尘雾状,对试品进行试验。如果需要按标准要求进行有壳内外压差的第一种类型试验。
四.控制系统:
1、 控制仪表:德国产默勒时间控制器(EASY-412-AC-RC)控制吹尘、点灯及振动周期。
2、 电器元件:主要元气件均采用国内合资公司产品
3、 主要配置说明:a、真空泵:FY系列名牌真空泵
b、真空度表:上海产直观显示的指针式真空表
c、滤尘器:自产
d、视窗:箱门上装有三层中空钢化玻璃
e、鼓风机:CY系列鼓风机
f、保温材料:超细玻璃纤维棉
g、管道:不锈钢管道
h、振动器:自产
i、控制仪、继电器、接触器等控制元件均选用德国进口“施耐德”电器
j、变频器:进口台湾“ADLEE”(爱德利牌)AS2-107R型通用变频器
五.电源电压:
3Φ4W AV380V 50HZ;
六.试验标准:
本设备可满足GB10485。.
IEC 68-2-68試驗方法L:砂塵
前言
本試驗法之目的在決定懸浮於空氣中之砂塵對電工產品之影響。依試驗目的之不同,可分為不具磨損力之細塵(試驗方法La)、自由落塵(試驗方法Lb)及吹塵與吹砂(試驗方法Lc)等三種試驗程序。
範圍
各試驗特性如表1所示,其適用範圍如下:
試驗方法La:適用於評估試件之密封性(塵密)。本試驗法係將試件暴露於不具磨損力之細塵(滑石或同類礦石)中,並模擬因試件溫度循環變化造成內、外氣壓差之效應。其中試驗方法La2之塵濃度較試驗方法La1為高。
試驗方法Lb:適用於模擬有遮蔽之環境。本試驗法係將試件暴露於低濃度之塵環境中,此環境之產生方式,係利用間歇性噴出定量之塵並藉由重力作用使塵落於試件上。
試驗方法Lc:適用於模擬戶外及載具之條件。本試驗法係將試件暴露於含定量塵、砂或砂塵混合之紊流(turbulence)或層流(laminar)空氣中,以評估試件密封性及砂塵產生之侵蝕效應。試驗方法Lc1為模擬戶外因自然環境或人為誘發所產生之塵環境,可用於取代試驗方法La。試驗方法Lc2適用於大試件(無法執行試驗方法Lc1),亦可模擬砂塵於較高空氣流速下所產生之侵蝕效應。
限制
本試驗法不適用於驗證空氣過濾器之性能。
試驗方法La並非模擬自然或誘發環境。
測試步驟
試驗方法La:不具磨損力之細塵
方法La1:循環式氣壓
試驗前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試驗用塵為不具磨損力之乾燥細晶粒,且必須通過寬度為75mm之方形網眼,其網線直徑為50mm。
將試驗用塵置於80oC之溫度條件下加熱2小時,使其乾燥,且試驗用塵不可重複使用超過20次。
櫃內氣流主要方向必須由上垂直向下,且不應為層流。空氣流速須足夠使櫃內塵粒子產生均勻分布。
試驗櫃內相對濕度必須保持在25%以下。
試件應以無包裝、關機之使用備便型態置於試驗櫃內。
依據試件操作狀況,由第5.(1)a.(b)節中選擇適當之氣壓條件(若試件在操作條件下會產生溫度循環效應時,應選擇試驗類別1;若無此情況,選擇試驗類別2),並將櫃內氣壓調節至規定值。
若為試驗類別1,則依圖1循環式氣壓法駐留2小時(當櫃內氣壓條件漸漸回復至周遭氣壓時,將塵導入);若為試驗類別2,則在周遭大氣壓力條件下,將塵導入櫃內,並維持4小時。
若相關規範有所規定,則應於試驗中或結束時執行各項量測工作。
試驗後試件留置櫃內,直至所有塵粒子落下為止。
將試件置於標準大氣條件下2小時,以回復原來狀況,再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在最終量測前,可依相關規範之規定清潔試件外表面之塵。
方法La2:穩態氣壓
試驗前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試驗用塵為不具磨損力之乾燥細晶粒,且必須通過寬度為75mm之方形網眼,其網線直徑為50mm。
將試驗用塵置於80oC之溫度條件下加熱2小時,使其乾燥,且試驗用塵不可重複使用超過20次。
櫃內氣流主要方向必須由上垂直向下,且不應為層流。空氣流速須足夠使櫃內塵粒子產生均勻分布。
試驗櫃內相對濕度必須保持在25%以下。
試件應以無包裝、關機之使用備便型態置於試驗櫃內。
依據試件操作狀況,由第5.(1)b.(b)節中選擇試件內部適當之氣壓條件(若試件在操作條件下會產生溫度循環效應時,應選擇試驗類別1;若無此情況,選擇試驗類別2)。
若為試驗類別1,真空泵應連接至試件之滴水孔並啟動真空泵(如無適當之抽氣孔時,試件必須鑽孔。若滴水孔多於1個時,則其餘滴水孔在試驗中應密封),以抽取試件內部之空氣,再將塵導入櫃內維持一段時間(由第5.(1)b.(d)節中決定駐留時間)。若為試驗類別2,則將塵導入櫃內,並保持8小時。
若相關規範另有規定,則應於試驗中或結束時執行各項量測工作。
試驗後試件留置櫃內,直至所有塵粒子落下為止。
將試件置於標準大氣條件下2小時,以回復原來狀況,再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在最終量測前,可依相關規範之規定清潔試件外表面之塵。
試驗方法Lb:自由落塵
試驗前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使用方形網眼進行塵粒子大小之篩檢,以符合第5.(2)a.節中所規定之塵粒子成份。
試件應以無包裝、關機之使用備便型態置於試驗櫃內,並將櫃溫以每分鐘不超過0.1oC之溫度變化率由室溫升溫至40±2oC,或以2小時以上之時間升至40±2oC。
將塵粒子噴入櫃內1分鐘後,維持59分鐘使塵粒子漸漸落下(噴塵時間可做調整,使落塵速率符合規定)。
重複步驟d.之程序,以符合第5.(2)e.節規定之駐留時間。
若相關規範有所規定,則應於試驗中執行各項量測工作。
將櫃溫以每分鐘不超過1oC之溫度變化率(5分鐘內之平均值)降至標準大氣條件,此時試驗櫃仍應保持關閉狀態,並可持續12小時,使櫃中塵粒子完全落於櫃底,以免人員吸入砂塵。
將試件置於標準大氣條件下2小時,以回復原來狀態,再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試驗方法Lc:吹塵與吹砂
方法Lc1:重複循環試驗櫃
試驗前試件應依相關規範之規定,執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試驗所使用之塵應為無碳、無雜質之乾淨粒子,且應為乾燥狀態,其塵成份須滿足第5.(3)a.(a)節之規定。
試件應以無包裝、關機之使用備便型態置於試驗櫃內。
試驗櫃內相對濕度必須保持在25%以下。
依據試件操作狀況,由第5.(3)a.(d)節中選擇適當之氣壓條件(若試件在操作條件下會產生溫度循環效應時,應選擇試驗類別1;若無此情況,選擇試驗類別2)。
若為試驗類別1,真空泵應連接至試件之滴水孔並啟動真空泵(如無適當之抽氣孔時,試件必須鑽孔。若滴水孔多於1個時,則其餘滴水孔在試驗時應密封),以抽取試件內部之空氣。
啟動試驗櫃內氣流裝置並噴塵,氣流方向為水平方向之層流。空氣流速須符合第5.(3)a.(c)節之規定,塵濃度須符合第5.(3)a.(b)節之規定。
依第5.(3)a.(e)節規定之駐留時間執行試驗。
若相關規範有所規定,則應於試驗中或結束前執行各項量測工作。
試驗後試件留置櫃內,直至所有塵粒子落下為止。
將試件置於標準大氣條件下2小時,以回復原來狀況,再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