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质量非合金钢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质量和性能的非合金钢(例如要求控制纯洁度和淬透性),同时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以下的特殊要求。
a:对于不进行热处理的非合金钢,至少应满足下列之一的特殊质量要求:i)要求限制磷和(或)硫的质量分数最高值,规定熔炼分析值成品分析值≦0.025%。ii)要求限制残余元素Cu、Co、V的最高含量(质量分数),规定其熔炼分析值分别为Cu≦0.10%,Co≦0.05%,V≦0.05%。iii)要求限制钢中非合金属夹杂物含量,并(或)要求材质内部均匀性。iv)要求限制表面缺陷。
b对于需进行热处理的非合金钢(含易切削钢和工具钢),至少应满足下列之一的特殊质量要求:i)要求淬火后,或淬火一回火后的淬硬层深度或表面硬度。ii)要求淬火一回火后,或模拟表面硬化状态下的冲击性能。iii)要求限制钢中非合金属夹杂物含量,并(或)要求材质内部均匀性(如钢板抗层状撕裂性能。)iv)要求限制表面缺陷,比对冷镦和冷挤压用钢的规定更严格。
c对于电工用非合金钢,要求具有规定的导电性能或磁学性能。只规定最大磁损和最小磁感应强度,而未规定磁导率的薄板、带,则不属于特殊质量非合金钢。
特殊质量非合金钢主要包括:保证淬透性非合金钢;保证厚度方向性能非合金钢;碳素弹簧钢;琴钢丝及其所用盘条;特殊易切削钢;非合金工具钢和中空钢;铁道车轴、车轮等用非合金钢;航空、兵器等用非合金钢;核能用非合金钢;特殊焊条用非合金钢;电工纯铁和工业纯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