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鑫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及销售的专业化生产公司,主要产品有【高低压声光验电器,声光验电器;高压信号发生器,验电笔,规格有伸缩棒式10KV、35KV、110KV、220KV 包装为普通皮革带包装、铝合金盒包装】等品种齐全,货源充足,保证质量。
金鑫电器承诺-“服务是唯一产品,诚信是永恒主题”“冀鑫”牌产品是您永远可信赖的朋友!
验电器
AC10kV,3×0.5m操作杆
标准号 | 标 准 名 称 |
DL740-2000 | 电容型验电器 |
GB 13398-2008 | 带电作业用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绝缘管和实心绝缘棒 |
GB/T 18037-2008 | 带电作业工具基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 |
JB/T 8150.2-1999 | 环氧层压玻璃布管 |
GB/T 8218-1987 | 低压测电器 |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
-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
|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
5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5.1高压验电器性能要求
5.1.1金属部件应采用铜材质。
5.1.2 绝缘层压类材料制件成件后,加工表面应用绝缘漆进行处理,不准喷涂有色漆。
5.1.3 部件加工成形后,各加工表面应规则、平整。各部件装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5.1.4 验电器电压等级为 0.4kV 10kV、 35kV、110kV、220kV、500kV。
5.1.5 验电器类型有普通、防雨两种。
5.1.6 验电器的报警信号应为声、光型。
5.1.7 绝缘部件选用绝缘板材、管材、异型材时,应分别相应规程的规定。
5.2高压验电器技术指标
验电器应通过信号状态改变,指示“存在电压”或“无电压”,存在相应电压时应同时以声、光形式指示。
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存在相应电压时验电器的光显示信号对于正常操作者应是清晰可见的。
在正常的背景噪声下,存在相应电压时验电器的声音信号对于正常操作位置的人员应是清晰可闻的。
5.3高压验电器功能要求
5.3.1 启动电压及抗干扰性
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下,验电器应能以声、光形式指示。验电器的起动电压应满足以下关系:0.15Un≤Ust≤0.40Un
验电器的起动电压设定后,用户不可以再调整。
验电器直接接触带电设备后时,验电器应能连续指示。
5.3.2 响应时间要求
响应时间应小于1s。
5.3.3 自检元件的要求
自检元件无论是内装还是外附的,均应能检测指示器的所有电路,包括电源和指示功能.
如果不能检测所有的电路,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并保证未被自检的电路是高度可靠的。
5.3.4 电气绝缘要求
a)
额定电压(kv) | 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m) | 工频耐压(kv) |
1min | 5min |
0.4 |
| 2.5 | / |
10 | 700 | 45 | / |
35 | 900 | 95 | / |
110 | 1300 | 220 | / |
220 | 2100 | 440 | / |
500 | 4000 | / | 580 |
b) 防短接性能
验电器在正常操作时,如同时触及带电和接地部件,验电器不应闪络和击穿。
c) 耐电火花性能
验电器在正常验电时,不应由于电火花的作用致使验电器毁坏或停止工作。
d) 泄漏电流
通过绝缘杆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防雨型验电器在受雨淋情况下,通过绝缘杆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
5.3.5 抗跌落性
验电器在1m的高度跌落在坚硬的地面上,结构不应有损坏,应保持原有的功能和性能。
7 出厂检验
7.1供应商在产品出厂前,应根据本技术、质量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行标(DL)和IEC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进行产品出厂试验,试验应有国家级或国网公司级检测中心出具的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保证所供产品经试验合格。
8 包装、运输
8.1包装
8.1.我方根据国家标准和需方的实际运输条件,根据采用的运输模式(铁路、公路)对包装箱进行包装,并将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出厂试验合格证、装箱单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妥善包装,防止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