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前准备
友情提醒:使用前可以撕掉显示幕上的保护膜。
步:安装电源
首先连接电源变压器,将线整理顺畅不能打结。
注意:为保证正常使用,电源要一直处于连接状态。
第二步:主机与分机对码注册
分机注册
分机出厂时是没有注册码的,只有通过主机发射码,分机接收对码的形式写入。
1、分机与主机。
2、分机在上电前按住《呼叫》键,当上电后分机进入对码状态。主机也同样操作进入对码状态
3、在主机上选择要发出的机器号。
4、按主机的《对码》按钮,发出已设定的机器码,发送到分机上,分机接收后嘟一声,这时对码完成。
5、对码完成后,此分机可呼同组同频10个主机号分别为:01到10号。
主机与分机的按键说明:
《功能》按键:主机按此键可进行如下功能选择(群呼,号码,音量,频段,查看,)分机按此《功能》键可进行如下功能选择(号码、音量、频段)
《+》或《-》键:此键是对功能按键的配合使用,当功能键选择音量时,按《+》或《-》是音量的大小;如果功能键选择号码时,按《+》或《-》键时对分机的号码进行选择;如果功能键选择频段时,《+》或《-》键可以对频段进行选择(本机有10个频段使用);
铃声按键:此键是对呼叫时所发出的铃声进行选择,有5种铃声,每按一下设定一种铃声,每种铃声有一个数字对应。当设定为第1种铃声时,收到呼叫此机发出声音后会自动接通。
对码键(主机功能):此键时分机与主机注册连接使用;
请勿打扰《拒接》键(主机功能)按住这些键3秒,萤幕显示《拒绝》字样后此功能设定,当有分机呼叫主机时,主机会显示分机的号码后,自动发射一个拒绝信号给分机。
自定义按键(主机功能):可定义主机上长使用的呼出号码,设定方法:选择要呼出的号码后,按其中的自定义键3秒,听到滴声后此号码设定完成。注:主机上有1个自定义按键。
呼叫按键:按下此键后,按键灯点亮并发出呼叫铃声,同时发出呼叫指令。发出呼叫指令10秒后没有接通,呼叫结束;如果想中途结束呼叫再按一下此键。
操作使用说明:
本产品由放在领导办公台上的“多功能呼叫主机”和放在职员办公桌上的“接收分机”两部分组成,一个主机可分别于100台分机通话;一个分机可分别于10台主机进行通话。
频段设定:使用前要把主机与分机的频段设置相同,设置方法是按功能键选择到频段字样,按加或减键可对频段进行设定,设定后一半是不需要改动的,注:只有相同频段的机器方可进行通话。
主机呼叫分机:
按数位键,萤幕显示号码字眼,按一下CALL键,按键灯点亮,此时听到呼出的键音等待对方应答,10秒内如果对方无应答,自动停止;如果对方应答,这是接通主机与分机的双向通话,如果要调音量按加或减键可以调声音大小。通话结束后,任何一方在按一下CALL键,此次通话结束。
分机呼叫主机:
直接按一下CALL键,(后操作方法同上。)
主机呼叫全体分机:
按功能键,萤幕显示群呼字样,然后按一下CALL键,此时主机即可以讲话,全体分机无条件的接受主机发射过来的声音。
请勿打扰功能:
手动:当收到分机呼叫时,按下此键拒绝接收。
自动:按下此键3秒钟,萤幕显示拒绝字样后此功能设定,当分机此时呼叫过来后,主机显示分机的号码,主机的CALL键指示灯闪烁,按一下CALL键可以接通,如果不按10秒后发出拒约得信号,分机的萤幕上显示闪动拒绝字样5秒后停止。
技术指标
一般规格
电波型式:F2D(控制通道)
F3E(通话信通)
频率范围:400—465MHz
通信方式:双工
通道数量:10个
频率间隔:25kHz
频率稳定性:+—5ppm
重量:400g
尺寸:160*140*40mm
电源电压:9-12V(待机)
电流消耗:60mA
工作条件:温度-10℃~+55℃
发射部分
发射功率:500mW
领道功率比:≥60dB
最大频偏:+-5kHz
接收部分
灵敏度:≤0.4μV
静噪灵敏度:≤0.4μV
领道选择性:≥60dB
杂散回应抗扰性:≥60dB
互调抗扰性:≥60dB
音频失真:≤2%(4Ω600mW)
故障排除
不能开机:
1、检查机器电源开关是否打开;
2、220V电源插座是否插牢;
3、机器电源插口是否插牢。
不能对话:
1、检查所拨号码是否正确;
2、检查频道是否设定正确;
3、在按呼叫键时,按键灯是否亮;
4、音量是否打开。
通话距离太短:
1、障碍物阻挡比较严重,请跟更换通话位置;
2、检查天线是否损坏和旋紧,如已损坏请更换天线;
3、检查供电电源输出是否是正常。
不慎遇水的处理:
如不慎遇水请进行以下操作:
1、关机,并马上把电池取出;
2、把水从机器中甩出;
3、各部分放到干燥通风处,机器按键朝下,放置至少72小时(不可用微波炉或火炉烘干)。
4、期间不要开机。通常情况下,机器干燥后可恢复正常工作。
保修条款
本公司为保证用户享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特制定下列服务条款。
1、呼叫机器保修12个月,附件(变压器、天线)保修3个月;
2、用户所购机器及附件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品质问题,可持保修卡或购机票据在本公司享受免费的保修服务;
3、机器或附件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出现非人为品质问题,可持保修卡和购机票据在原购机处更换新机或附件。
保修条例
1、保修服务只限于正常使用下有效。用户认为原因损坏不能享受保修服务,需要收费维修。人为原因包括:自行拆装或改装、机械性破损、进水、火烧,使用非本公司提供附件或天线、未按用户手册使用等;
2、保修期从开出票据之日算起;
3、以保修卡和发票作为保修凭证。保修卡必须在购机之日填写完整,并请售机单位盖章,方可有效,涂改作废;
4、附件(变压器、天线)的保修必须提供完整保修凭证;
5、保修服务免收材料费和维修费;
6、机器上有关序列号码标贴撕毁将不予保修;
7、下列原因,将不能享受保修待遇:
(1)超出保修有效期的;
(2)在非正常和非常规情况下使用本产品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3)由错误使用、意外、进水、疏忽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4)由不正确的测试、操作、维修、安装、改装或调整等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5)非材料或加工问题造成的天线缺陷或损坏;
(6)由未授权的维修、拆卸等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7)序列号被抹除或无法辨认的产品;
(8)购买日期无法辨认的产品;
(9)正常的磨损。
说明:保修条例根据国家保修条例制度制定。此条例会随市场情况调整,若有改动,应以本公司售后服务中心颁发的保修条例变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