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及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等十一个领域范围中一种以上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3、企业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但属于技术服务性企业的年总收入可以不低于200万元;4、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5、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年销售总额的5%以上;6、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7、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的,可以不受第三项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