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申报工作程序:
1、由申请企业将申报表填好连同相关材料寄到或传真至中心;
2、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省市级以上产品质量报告和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企业生产许可证、50字以内质量服务承诺;
3、中心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颁发“全国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证书及标牌,在中心官方网站提供获证企业验证系统查询服务。
4、免费在中心《简报》公示和中心官方网站公示一年,并在《购物导报》、《消费日报》、《中国质量报》等全国性媒体予以公告;
5、合格企业可申请加入我中心承担质量担保的质量保证体系,颁发质量保证产品核准书、质量保证证书及授信防伪标识,成为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质量保证企业,并可使用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质量保证产品的字样。
6. 合格企业可优先申请加入我中心中国CQGC保真扶优系统工程网,列入“保真扶优 品牌保护”名单,领取防伪标识标贴并用于企业产品上,颁发准许入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