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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资格
1、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2、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3、或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
4、或具有中国国籍,包括台湾同胞及中国在各地的侨民。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基础:
1、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为协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含纯议定书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所需文件:
1、申请书,载明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指定商品或服务;
2、委托书,申请人盖章并指明委托事项;
3、商标图样;注册商标的拼音或含义。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4、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公告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若注册证丢失尚在补证阶段,可以使用中国商标网上打印的商标资料;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与步骤:
1、申请手续由中国商标局向国际局统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手续,须经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由中国商标局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注册。国际局不受理单个企业的自行申请。
2、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编写申请号,将申请书件寄达国际局。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文件。
3、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审查申请。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 /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该驳回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申诉。若在上述一年 / 一年半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即未收到由驳回通知),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
五、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势: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特点就是省力、省时、省钱,商标注册提交一次申请,使用一种语言交一次费用,一年之内完成。
1、省力:联盟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事宜,不需要委托国外的代理组织代为申请。
2、省时:各成员国约定商标审查必须在一年 /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完成;否则,则申请商标在该国自动获得保护。
3、省钱: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的规费,不需要到成员国内每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纳费用。国际注册费用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六、马德里国际注册的缺点:
1、注册国家的局限性:因为《马德里协定》最先是由实施商标注册原则的国家 提 出的,所以,以取得所属国国内注册作为申请国际注册的先决条件,限制了一部分实施商标使用原则的国家的积极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目前只有80多个国家,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我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
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在《马德里协定》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3、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七、马德里成员国:
截止到2010年12月10日,包括纯协定书缔约方,纯议定书缔约方,以及既是议定书又是协定书缔约方在内的马德里缔约方一共是88个。
1、纯协定国(2个成员国):阿尔及利亚,塔吉克斯坦。
2、同时参加议定书和协定书(54个成员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保加利亚,不丹,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德国,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列支敦士登,莱索托,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黑山,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拉利昂,圣马力诺,叙利亚,斯威士兰,乌克兰,越南,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埃及,利比里亚,苏丹,中国,哈萨克斯坦。
3、纯议定书缔约方(32个成员国):英国、瑞典、冰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巴林、加纳、阿曼、日本、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爱尔兰、韩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以色列、丹麦、芬兰、挪威、赞比亚、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库拉索、欧盟、博茨瓦纳、立陶宛、马达加斯加、圣马丁、博内尔,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
八、注册所需时间:10-16个月。
九、商标有效期:10年(可续展)。
以下是马德里商标的规费单仅供参考,本公司1-10个国家统一收取代理费6000元,10个国家以上每增加1个国家加500代理费
有需要请联系客服商标部
(国际费用参考:1-10个国家5000元,10个国家以上每增加1个国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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