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国—新西兰优惠产地证
中国—新西兰优惠产地证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
中国-新西兰优惠产地证协定实施两年来,两国双边贸易额不断增长,进出口货物关税逐步降低,根据协定,2016年1月1日,新西兰将取消从我国进口的全部产品关税。据悉,今年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苹果、果汁、有机化学品、软木制品和植物提取物等产品关税已从15%降到6%,降幅达60%,2012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将降为零。新西兰对我国出口产品大幅度减让关税将会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大好机遇。
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证书编号不得重复,证书包括的货物应在一份进口报关单上,并用英文填制证书。
此外,还应注意证书第7栏所列产品项目不得超过20项,证书第10栏中所指HS编码应填写我国现采用的国际协调统一的六位HS编码。
正确标明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应在证书的第11栏中加以标明。该栏目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新西兰海关将对货物是否具备原产地资格产生怀疑,从而引发原产地核查,甚至拒绝给予关税优惠待遇。
出口申报
货物出口时,发货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规定填制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或者原产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
符合直运规则
出口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应是在中国与新西兰之间直接运输的货物,即符合直运规则。根据《协定》规定,下列情况应视为直接运输:
货物运输未经中国和新西兰之外的第三国或地区境内;
货物运输途中经过中国和新西兰之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境内,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转换运输工具或临时储存不超过六个月,只要货物在其境内未进入其贸易或消费领域,并且除装卸、重新包装或使货物保
持良好状态所需的其他处理外,货物在其境内未经任何处理。为符合上述规定,应向新西兰海关提交非缔约方海关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加以证明。
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情况
原产地证书未正确填写或签章;
货物的原产地不符合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原产地证书中的信息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相符;
所列货品名称、数量及重量、包装唛头及号码、包装件数及种类与进口货物不相符。
在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时,进口方海关应向进出口商书面说明该决定的理由。
2008年4月7日,新西兰完成它经贸历史上的第四个“中国第一”:
1. 第一个与中国展开FTA谈判的发达国家;
2. 第一个完成中国入世双边谈判的国家;
3. 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4. 第一个与中国完成自由贸易区(FTA)谈判的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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