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
(1) 此物质是易燃和低毒性液体,处置时工程控制应运转及善用个人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受适当有关物质之危险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训练。
(2) 工作区应有“禁止抽烟”标志。
(3) 液体会累积电荷,考虑额外之设计以增加导电性,如所有桶槽、转装容器和管线都要接地,接地时必须接触到裸金属,输送操作中,应降低流速,增加操作时间,增加液体留在管线中之时间和低温操作。
(4) 当调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闭系统进行时,确保调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输送设备和容器要等电位连接。
(5) 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线可能仍具有危害性的残留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它热的工作进行。
(6) 作业场所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抽风系统,设备应为防爆型。
(7) 作业避免产生雾滴或蒸气,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区内操作并采最小使用量,操作区与贮存区分开。
(8) 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而输送出来。
(9) 使用经认可的易燃性液体贮存器和调配设备。
(10) 容器要标示,不使用时保持紧密生产工艺避免堆积和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