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山东省财政专门设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到201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9.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了3700多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和组织。部分县市依靠农业产业化的示范带动效应,为当地增加了6成以上的税源。
目前,山东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258万户,比2004年增加30多万户,带动农户增收42.5亿元,比2004年增加14.5亿元,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吸纳、中介组织带动、专业市场辐射、内外互补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效。
瞄准薄弱环节
山东是农业资源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前些年,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着各种资源要素没有盘活、社会资金没有集中投向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问题,致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曲道德介绍说,针对这种情况,省财政充分利用财政经济杠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盘活各种资源要素,激发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性,探索出一条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新路子。
2005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省财政为此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05年额度为5000万元,2006年为1亿元,2007年以后每年均为2亿元。截至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总额累计达到9.5亿元。
2005年至2007年,吉林省扶持政策仅限于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和龙头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2008年,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在原来的基础上,对于投资高科技以及品牌建设方面也给予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品牌培育,推进由单纯数量型增长到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2009年和2010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面对龙头企业加工原料不足矛盾,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对于龙头企业用于购买玉米、水稻和人参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有效缓解了龙头企业的资金压力。
曲道德说,吉林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在使用上突出了3个重点:一是突出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以猪牛羊禽为主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人参、鹿茸、中药材、食用菌等为主的特色产品龙头企业。二是突出了重点区域,重点扶持“长—吉—平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密集带”、“通化、延边北药和特产品精深加工密集带”建设。三是重点支持科技含金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力大的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群体优势,进而提高了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整体水平。
农业成为支柱
在财政政策的扶持下,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农产品加工业与汽车、石化呈“三足鼎立”的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增加,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在拉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09年,山东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3730户,省级龙头企业发展到381户,国家级34户,分别比2004年增加1324户、268户和14户。2009年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达到670亿元,比2004年增加350亿元。2009年龙头企业实现利税103亿元,是2004年的2倍。涌现出山东华泰、山东亿润、鲁抗制药、兖州太阳纸业、伟业食品等一批国内行业的排头兵。
在大型企业的带动下,2005年以来,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年均增速20%以上,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2150亿元,是2004年的3.2倍。2009年,全省龙头企业缴纳税金达37.5亿元,是2004年的2.5倍。济宁、东平、青岛、菏泽等县(市)农产品加工业税收占到县级工业税收的60%的以上,“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