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一、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亲自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文件的准备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及委托书(本事务所制作);
2、申请人签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三、新证的领取
1、《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并发放新《商标注册证》。
2、《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并发放新《商标注册证》。
四、注意事项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3、补发商标注册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补发商标注册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5、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办理补证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
【事务所简介】上海深蓝商标事务所是经国家商标局审批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机构,由多年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并具备高学历的业内资深人士组成,共同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高质量的商标法律服务及权威、务实的咨询意见。业务范围涵盖: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补发商标注册证,注销,驳回复审,异议及答辩,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著名商标评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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