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保修
1. 供方所售出产品,提供主机保修一年、配件保修三个月的服务,保修期自客户收到产品之日算起。由于需方责任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不在免费维修范围之内。
2. 超出保修范围后,供方对所售出的产品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3. 出现以下情况,供方将不对产品及其配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3.1 产品主机或配件曾经受到:非正常或错误使用,非正常条件、不当的存储,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改动,事故,不恰当的安装造成的损坏。
3.2 产品主机或配件机身上的保修标签及序列号码被去除、损坏或涂改。
3.3 产品的缺陷及损坏是由于GPS系统的功能缺陷及故障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外部天线所接收的信号不足引起的。
3.4 产品的主机及配件与非由供方提供的设备相连接,或与不适于同本产品相联接的附件及用于其他用途的配件相连接所造成的损坏。
3.5 电源接反、电压过高,或者产品主机及配件有明显的人为损坏。
4. 产品交付使用后若出现故障,经供方技术部门鉴定,确实为产品质量问题时,供方可为需求方提供交付后七天内的退货服务(需方需提供退票以及退货证明,如果需方不能提供退票或退货证明,供方保留不予处理的权利。)以及十五天内提供同型号产品换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