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客户委托,针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代理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业务范围涉及打击各种商标假冒/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版权侵权及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随案件的进行向客户汇报工作进度,出具侵权案件进展报告。 江门市金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业务提供: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工商代理、品牌策划。办事处分布:佛山、中山、阳江、广西南宁,公司总部设于江门市蓬江区。公司开办以来,都坚持着认真务实的本质,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商标和专利代理服务。
本公司的诚信、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得到了国内外商标和专利当事人的充分肯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商标代理和知识产权咨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知识产权国内立法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5.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知识产权法分类 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 民事侵权 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过错原则和无过错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无过错原则。这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虽然首次正式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学称谓,也对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作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规定,但从这些规定及1990年9月颁布并于2001年10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已颁行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来看,基本上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债权之诉”原则。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只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使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产生了冲突,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同为民事侵权,无法普遍适用民事侵权归责原则;二是法律原则与审判实践相矛盾,使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受到制约;三是割裂了物上请求权与债之请求权的关系,使法官在个案的裁判中陷入困境。《知识产权法总论》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的保护;广义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为世界上三个国际性的知识产权公约或协议所认定,即《GATT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根据这些公约或协议,可以归纳一下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科学发现;
(5)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其他商业标识;
(6)禁止不正当竞争;
(7)一切在工业、和血、文学或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