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量系数,一般取0.9,对容器容积经实际测定者,可取大于0.9,但不得大于0.95;
V --压力容器的容积,m3;
ρt--设计温度下的饱和液体密度,t/m3。
2、介质为液化气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允许最大充装量应按照下式计算:
W=фvV
W- -罐体允许最大充装量,t;
фv--单位容积充装量,按介质在50°C时罐体内留有8%气相空间及该温度下的介质密度确定,t/m3
V--罐体实际容积,m3。
第45条 对压力容器检查孔的要求如下:
1. 为检查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产生裂纹、变形、腐蚀等缺陷,压力容器应开设检查孔(第46条规定的除外)。检查孔包括人孔、手孔。
2. 检查孔的最少数量与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6的要求。
表3-6 检查孔的最少数量于最小尺寸
内径Di(mm)
检查空最少数量
检查空最少尺寸(mm)
备注
人孔
手孔
300<Di≤500
手孔2个
Φ100或长圆孔
7550
500<Di≤1000
人孔1个,或手孔2个(当容器无法开人孔时)
Φ400或长圆孔
400250
380380
Φ100或长圆孔
10080
Di>1000
人孔1个,或手孔2个(当容器无法开人孔时)
同上
Φ150或长圆孔
150100
球罐人孔最小
500mm
3. 检查孔的开设位置要求如下:
(1) 检查孔的开设应合理、恰当,便于观察或清理内部;
(2) 手孔应开设在封头上或封头附近的筒体上。
3、球形储罐应在上、下极板上各开设一个人孔(或制造工艺孔)。
第46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可不开设检查孔:
1、筒体内径小于等于300mm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上设有可以拆卸的封头、盖板等或其他能够开关的盖子,其封头、盖板或盖子的尺寸不小于所规定检查孔的尺寸。
3、无腐蚀或轻微腐蚀,无需做内部检查和清理的压力容器。
4、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5、换热器。
第47条 不属于第46条所规定条件的压力容器,因特殊情况不能开设检查孔时,则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对每条纵、环焊缝做100%无损检测(射线或超声)。
2. 应在设计图样上注明计算厚度,且在压力容器在用期间或检验时重点进行测厚检查。
3. 相应短检验周期。
第66条 制造单位对原设计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在证明文件,并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符合本规程第27条材料代用要求的除外)。
6.3《管规》对压力管道设计的要求
第十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7《条例》、《容规》、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的要求
7.1《条例》对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的要求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六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容规》对压力容器制造的要求
第60条 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61条 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AR级或B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C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按批准的范围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第93条 制造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无损检测的原始记录,检测部位图应清晰、准确地反映实际检测的方位(如:射线照相位置、编号、方向中等),正确填发报告,妥善保管好无损检测档案和底片(包括原缺陷的底征)或超声自动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七年。七年后若用户需要可转交用户保管。
7.3《容规》对压力容器安装的要求
第113条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114条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容器。
6.医用氧舱。
8《条例》、《容规》、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的要求
8.1《条例》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七十九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 ! 以上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项目办理细节及流程欢迎您来电咨询, 雨正咨询为您提供全面、稳健、效率的服务,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评审。请到雨正官方网站查找您想要咨询的项目雨正咨询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负责华东地区)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中商广场B栋1607室(主负责华中、华南地区)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17号先锋广场1033室联系人:田雨 (业务经理)手机号码:13770751414联系电话:025-66639814QQ:453472919 传真:025-66639971邮箱地址:tianyu@yuzhengzixun.com公司主页: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