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K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是由硫铝酸盐微膨胀剂、聚丙烯纤维、防水剂、增强剂等多种功能材料复合而成,产品具有微膨胀性能和阻裂纤维的共同优点、同时还具有高抗裂、高抗渗的超叠加效应。是一种机理完善、性能卓越的复合材料。
1.技术特点
(1)双重保护、双重功效:SJ-K 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可从物理和化学两方面提高混凝土的抗裂能力,为混凝土提供双重保护,一方面,数量众多的合成纤维产生微细配筋及网状承托的作用,抑制了混凝土的开裂进程;另一方面,膨胀组分与水泥水化产物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适度膨胀,可防止混凝土收缩开裂;
(2)阶段抗裂、层次抗裂:微膨胀剂主要在混凝土硬化过程发生作用,而聚丙烯纤维则主要在混凝土塑性阶段发挥作用。SJ-K 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将二者复合体现了“阶段抗裂、层次抗裂”科学理念,可达到全程抗裂的目的,它们从不同层面,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时段对混凝土作出最有效的贡献;
(3)三重防水机理:混凝土结构自防水即依靠混凝土本体来实现建筑防水,已被证明为最根本的建筑防水技术,目前广泛采用的结构自防水措施主要包括补偿收缩,增强密实及抗裂防水三种类型。由多种功能材料复合而成的SJ-K 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同时具备以上三种防水机理,故而比单一的组分具有更高的抗渗防水能力;
(4)SJ-K 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掺入混凝土中后,依靠纤维在混凝土中巨大数量的均匀分布,在混凝土内部构成一种均匀的乱向支撑体系,从而产生一种有效的二级加强效果,并有助于削减混凝土塑性收缩及冻融时的应力。收缩的能量被分散到每立方米上千万条具有高抗拉强度而弹性模量相对较低的纤维单丝上,从而有效增强了混凝土的韧性,抑制了微细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同时,无数纤维单丝的加入可有效阻碍骨料的离析,保证了混凝土早期的均匀泌水性,从而阻碍了沉降裂纹的形成;
(5)大大提高混凝土的抗渗防水性能。掺入大量微细纤维可以有效地抑制混凝土早期干缩微裂及离析裂纹的产生及发展,极大减少了混凝土的收缩裂缝,尤其是有效抑制了连通裂缝的产生。均匀分布在混凝土中彼此相粘连的大量纤维起了“承托”骨料的作用,这样有效降低了混凝土表面的析水与集料的离析,从而使混凝土中直径为50nm~100nm 和大于100nm 的孔隙的含量大大降低,可以极大地提高抗渗能力;
(6)增强抗冲击及抗震能力。加入该产品的混凝土凝固后,握裹水泥的高强纤维丝相粘为致密的乱向分布的网状增强系统,增强了机体对集料的固着力,从而提高了耐磨性能,有利于防止并控制微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增加混凝土/ 砂浆的韧性,提高极限拉伸率。纤维产品的独特表面处理工艺使得纤维可以和水泥基料紧密的粘合在一起,极大的保持了混凝土的整体强度。混凝土受到冲击时纤维吸收大量的能量,从而有效的减少了集中应力的作用,阻碍混凝土中裂缝的迅速扩展,增强了混凝土/ 砂浆的抗冲击及抗震能力;
(7)增强混凝土的抗冻能力。在混凝土加入该产品,可以缓解由于温度变化而引起的混凝土内部应力的作用,阻止微裂缝的产生与扩展;同时,混凝土抗渗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其抗冻能力的提高,可广泛应用于寒冷地区和各种大体积混凝土温差裂缝控制的工程。
2.技术性能
(1)使用掺量: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的6% ~10%;
(2)凝结时间:初凝≥ 45min,终凝≤ 10h;
(3)限裂效能:�8�1�8�9≥ 40;
(4)48h 吸水量比≤ 65%,28d 收缩率比≤ 125%;
(5)抗压强度不低于基准混凝土;
(6)抗渗抗冻性能有显著的提高;
(7)抗耐磨性比基准混凝土提高50% 以上;
(8)能有效提高混凝土抗冲击性、抗震能力、耐腐蚀性能力,能有效改善混凝土耐火性,提高混凝土抗爆功能;
(9)产品无氯、无毒、无害、对钢筋无锈蚀、对环境无污染;
(10)使用该产品可获得高强、抗裂、高弹性模量、高抗渗性、高耐磨性、高抗冲击性、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
3.适用范围
配制补偿收缩混凝土、刚性结构自防水混凝土、超长钢筋混凝土结构无缝设计和施工、大体积混凝土和其它有抗裂防渗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程与部位;产品广泛用于防水工程、高速公路路面、隧道、港口、水厂、电厂、水库大坝、有特殊抗渗抗爆的军事工程等。
4.注意事项
(1)产品检测标准:GB23439-2009 或Q/WSY001-2010;
(2)由于本产品中掺有纤维组分;会增加混凝土拌合料的粘稠度,使坍落度略有降低;
(3)每个工程需要不同的坍落度,所以在工程使用前通过试验调节坍落度,如果坍落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不应用增加用水量来提高坍落度,而应适当采用塑化剂或减水剂来提高坍落度,以满足施工要求;
(4)搅拌时间比普通混凝土延长60S。以保证纤维能够在混凝土中混合均匀。
5.包装与存储
(1)本产品用复膜塑编织袋包装或散装;
(2)产品应放置在干燥场所,搬运中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内袋破损受潮,层堆不宜超过10 袋;
(3)未使用完的产品应及时密封,以避免产品受潮变质;
(4)在密封状态下,产品保质期六个月,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使用前必须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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