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护照有效期必须为多长时间才可以申请美国签证?
要前往美国旅行,须持有有效期超出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特殊协议国提供豁免的情况除外)的有效护照。
是否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都必须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
是的,大部分申请人均需如此。仅有少数例外情况。以下申请人通常不必亲自参加面谈:
我的护照已经到期,但是其中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我是否需要申请新的签证?
不需要,如果您的签证仍然有效,则您可以使用新旧两本护照到美国旅行,前提是签证未损坏,且旅行主要目的与签证类型相符 (例如: 如果主要旅行目的为旅游,则签证必须为旅游签证)。另外,两本护照上的姓名与其他个人信息必须一致,且两本护照必须是同一国家签发的同一类型护照(即均为旅游护照或外交护照)。
签证如何办理延期?
任何类型的签证都无法延期。您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我是否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签证申请表?
是的,您必须完成DS-160表,而且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时,需随身携带DS-160表确认页的复印件
“行政审理”是指什么?
在申请人与领事馆签证官面谈之后,有些签证申请还需要进一步的行政审理。如果适用于这种情况,申请人将获得通知。大多数行政审理程序会在签证面谈结束后30-60天内完成。有关行政审理详情,请参见领事事务局网站的相应网页。
如何解读签证信息?
一旦收到签证,请确认签证上的所有个人信息均准确无误。如果有任何签证信息与护照不符,或出现任何错漏,请立即联系发证机关。
签证到期日是指持有人可持签证进入美国境内的最后期限。这一信息并不说明您能够在美国停留多久,具体停留时间是在您通过入境口岸时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决定的。只要遵守国土安全部所作决定的停留条件,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如需有关签证信息的详细说明,请参见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网站。
如果我在美国停留期间签证过期,会有什么问题吗?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在您入境时作出的决定,您可以按照I-94表上注明的时间和条件在美国境内停留,即使签证过期也没有问题。
在美国入境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所乘航班会向乘客提供一张空白的6059B海关申报表。如果全家一起出游,则只需填写一份海关申报表。
签证无法保证入境,但持有签证的外国公民允许进入美国口岸并提出入境申请。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员有权决定签证持有人能否入境及停留时间长短。已往乘客会得到标有相关信息的 I-94表(入境许可记录),现在这个程序自动化了,包含一些特例。签证持有人在他们的旅行证件上将会得到CBP的入境许可印章,上面标有许可日期,类别,及有效日期。详情请参看CBP网站。如乘客需要一份I-94的复印件作为登记,移民情况及雇佣授权的凭证,你可以登录www.cbp.gov/I94获取。如需了解有关入境许可的详细事宜,请访问美国 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网站。
如果离开美国时未上交I-94表,我该怎么做?
已往外国游客在入境时会从CBP官员收到一张I-94表(入境/离境记录). 现在这个程序自动化了,包含一些特例。如果您收到了I-94表或I-94W表,当您离开美国时,忘记将I-94入境/离境记录归还给航空公司或CBP官员,那么请参看CBP官方网站上面的说明。不要将I-94表或I-94W表寄给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214(b)条款是指什么?
214(b)是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的条款,其中规定:
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我们领事馆签证官的工作十分繁重。他/她们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判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临时签证。大多数情况下,签证官只需简单面谈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约束力证明材料,即可处理签证申请。要获得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INA101(a)(15)(B)或(F)条款的相应要求。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将按照INA214(b)条款拒签。拒签最常见的原因是,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美国境外拥有没有理由放弃的居住权。申请人必须证明上述居住权的存在,表明他/她们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可迫使其在短期停留后离美回国。依据美国法律,申请人有责任提供此类证明。
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
“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约束力可以是工作、住宅、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 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
请仔细考虑您在自己国家的约束关系。其他国家的签证官能否相信您有不放弃当前居住权的正当理由? 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家庭、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宅或公寓,或是有其他承诺使自己在出国访问后必须回国,就很有可能通过签证官的审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
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因此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约束性联系,签证官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基于214(b)条款的拒签具有永久效力吗?
不是。如果申请人能重新提供在美国境外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材料,签证官将予以酌情考虑。不过,对某些申请人而言,除非其个人生活、工作和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否则无论重新申请多少次,也不具备获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
因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应认真考虑自己的情况,并对约束力作出理性评估。最好采用书面记录的方式,列出自己认为具有的、而签证官在面谈时可能没有予以考虑的牢固约束力。此外,申请人若被拒签,还应仔细检查呈交给签证官的材料。按照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签证。在重新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或是自上次拒签后个人情况已发生改变。在决定重新申请前,请好好考虑以下问题: (1) 我是否准确描述了自己的情况? (2) 签证官有没有忽略什么问题? (3) 我是否有新材料来证明自己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权及牢固约束力?
申请人还须注意,每次申请签证时,无论是否获批,均需缴纳申请费,而且此项费用无法退款。
有什么渠道可以让签证官改判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有权决定颁发签证或拒签。签证官对于所有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按照规定,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在拒签案例中遇到的争议,如申请人是否在美国境外拥有符合要求的居住权,都属于事实范畴。只有美国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才有权判定是否颁发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新证据,才可能让领事馆变更先前的拒签决定。
如需了解214(b)条款以外的拒签事由,请访问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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