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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
退货品管理 条 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二条 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联存于会计,第二联送收货部门存,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二)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条 退货品的处理
退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第四条 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
(三)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帐”,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
9 滞成品管理 条 滞成品分类、提报
(一)滞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类别及分配的库位编号编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单位(如一垫板)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二)滞成品的发生原因及代号:
1.计划品:
A.正常品缴库后满6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
B.正常品缴库后虽未满6个月,但有变质的顾虑。
C.与正常品同规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库(异常品)。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2.订货生产
E.订单取消时
F.超制、短码尾数时。
G.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其他
H.试制品
I.销退重整列为次级。
J.其他。
(三)物料管理科应于翌月5日前汇总填制“滞成品处理月报表”,呈主管核签,联送总经理处理,第二联自存。
第二条 滞成品发货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业务部门指定滞成品的“订货通知单”后依第四章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10 储存管理 条 帐务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第二条 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联仓运科自存。
第三条 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四条 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