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是我省科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内容之一,也是构建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任务。为加强我省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我省特色与优势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中心建设旨在通过官产学研的紧密联合,逐步完善全省“创新、产业化”的中间环节,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高我省区域性产业技术水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并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第三条 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于本省行业、领域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成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技术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化综合配套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并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省内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对本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