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康宁®AFE-1520
硅酮消泡剂
20%活性硅酮含量乳液
特性
·在冷热水溶液体系中都有效果
·水分散性
·可杀菌处理的
·不含动物提取物
·允许使用于食品行业(见健康和环境信息)
应用
·在某些生产过程中需允许可与食品接触的消泡使用。
食品接触物指: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暂时或长时间接触食品的地方。
典型物性
规格制订者:该数值不用于规格制订,制订本产品规格前,请联络您最近当地道康宁销售办事处
参数 单位 数值
物理性质 可流动乳液
颜色 白色
粘度,25℃ mPa.s 1500
pH值 3.5
非挥发物含量 % 24
合适稀释剂 冷水
应用方法
在大多数用途中,产品使用环境需清洁,可不经稀释并用计量泵连续加入体系中,对于要求严格无菌的过程,道康宁1520硅酮消泡剂在加入前应杀菌,建议在121℃下经过30-60分钟的杀菌,产品稀释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使用,起始用量建议为50ppm.
操作注意事项
本资料不包括所需的产品安全使用信息,使用前应先阅读产品说明,产品安全资料,产品容器标签上的安全,身体及健康危害资料,可向您当地的道康宁公司销售代表处索取产品安全说明书。
储存与有效期
在35℃以下未开封保存,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包装
产品包装有20公斤,200公斤等(IBC’s)
使用限制
本产品未被测试或陈述为适用于医用或药用。
健康和环境信息
产品遵守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道康宁1520硅酮消泡剂专为需要食品级抗泡剂的体系而设计。请看下面有关道康宁1520硅酮消泡剂符合FDA(美国)、BGVV(德国)和EU(欧盟)等法规条款的简要说明。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美国
所用成品符合FDA以下部分的要求:
173.340去泡剂
175.105粘合剂。
176.170水状食品及油类食品用纸及纸板成分的规定
176.180干燥食品用纸及纸板成分规定。
176.210用于制造纸及纸板的去泡剂的规定。
德国食品卫生规定(BGVV)
所有成分都在BGVV规定XXXVI所列范围内(纸及纸板)。
硅酮成分都在BGVV规定XV所列范围内(硅酮)。
配方中所用的处理过的二氧化硅在BGVVLⅡ范围内(填料)。
所有成分都在BGVV以下某项规定内;
Ⅱ聚氯乙烯(PVC)和含PVC的共混聚合物。
Ⅵ聚苯乙烯(PS)和混有PS的聚合物。
XⅣ塑料分散体。
欧盟规定
95/3/EC:用于食品行业的塑料的添加剂规定所有成分都在允许之列。
用户责任
最终成品的制造必须符合以上规定。
成分中不含动物提取物
成分中不含动物提取成分,乳化剂由植物油制得。
为帮助用户安全使用产品,道康宁公司设立了严格的产品服务组织及一组环保,卫生及安全专家来服务客户。
有限责任务-请仔细阅读
本资料是基于道康宁的研究并且被认为是正确的,然而,由于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条件和方法非我们所能控制,本资料不得用于替代对于本公司产品在被用于规模生产之前就其是否完全满足您特定应用要求所需要的初始测试。因此除非道康宁向您提供一份特定的书面适用性担保。道康宁不作其他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担保,并且您能获得的排他性补救和道康宁对违反保证的唯一责任仅限于退还附带性损失的任何责任,我们所提供的使用建议不得被当作侵犯任何专利权的导因。
武汉瑞美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省柴小区203栋7号
TEL:027-51301018 51301028
FAX:027-83827856
联系人:柳春明 13659852098
E-mail:whruime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