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特定玩具的要求
条例第13条到27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其中与机械物理性能有关的条款是:
(1) 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
第13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上用于连接部件、.衣服或饰物的紧固件,在合理可预见使用时,不应暴露出利点利边;
第14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中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干净无害虫、没有坚固和锋利的异物、无毒无刺激;
第15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的口鼻等部件的最大尺寸不超过32 mm时,不能在拉力试验下脱落;
第19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中的发声部件如果是小部件,.则在合理可预见使用中不应脱落。
(2) 推拉玩具
第21条:所有把手直径不超过10 mm (0.375 in.)的推拉玩具,除了满足机械、窒息、毒性、电和发热的要求外,还应在把手端部加保护头用以防止刺伤,.且保护头应该能承受44.5 N (10 lb)的拉力而不脱落。
(3) 玩具蒸汽机
第22条:玩具锅炉应装有紧固的弹簧阀或其他安全阀,安全阀的操作压力不得超过周围大气压的1.5倍,但其设计承受压力应至少是周围大气压的3倍。
(4) 摇铃
摇铃不能有尖锐的金属丝暴露在外;用50 N (11.23 lb)的力或1 N•m (8.85 lb•in.)的扭力进行测试时,不得有部件被移除。
(5) 松紧带
第26条:为防止勒伤危害,所有连接婴儿车、婴儿床或者围栏的松紧带,伸长的长度不能超过750 mm (30 in.),或者不超过其自然长度的75%。
玩具条例:
根据新颁布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新的《玩具条例》(SOR/2011-17),以取代原有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注1]
在机械物理性能方面,新条例第4条规定了包装要求,第7到18条规定了通用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第19条规定了噪声要求,第28到43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新条例在规定具体的要求时,是直接描述针对的产品,而不再引用法案中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