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报关:曾生手 机:15026608036电 话:021-50768231传 真:021-50768233Q Q:807155265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自贸区保税区美盛路55号中航材大厦4层(检验检疫局旁上海瑞亨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营项目:1.国际物流配送、 2.国际商务代理、3.一般贸易代理、 4.专业进口清关、5.海陆空运代理、 6.备案中检批文、7.异地商检换证、 8.香港中转仓储、9.食品酒类进口、10.新旧机电进口、11. 原木木材进口、12.化工原料进口进口流程:【我司可全权代理】
流程:
1.进境动植物许可证(货物到港前办理) 2.备货(贵司安排)
3.准备单证(贵司安排) 4.单证提前电子档发至我司
5.发货到港(正本资料随货) 6.换单
7.商检 8.报关
9.缴税 10.海关查验
11.动卫检(查货、抽检) 12.货物放行
13.检测 14.出具卫生证书
资料要求:进口水果报关商检所需资料:(有表格模板,填写即可)产地证、卫生证(国外供应商提供)、合同、提单、装箱单、发P、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航班信息、提单号码 食品(酒类、饮料类、干食类、水酱类、其它食品、冷冻水产品)
化妆品(普通类化妆品、特殊类化妆品、北京批文办理、进口备案、进口清关)
木材(原木、紫檀、东南亚木、欧洲木、木皮、红檀、南美木等)
机械(新旧机械、CNC加工中心、生产线、仪器设备等)
化工(胶水、油漆、清漆、涂料、危险品、汽车蜡等)
水果报关:曾生手 机:15026608036电 话:021-50768231传 真:021-50768233Q Q:807155265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自贸区保税区美盛路55号中航材大厦4层(检验检疫局旁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543/2011规定了所有新鲜蔬菜和水果(FFV)的一般和特殊销售标准。2013年6月21日发布的欧盟(EU)594/2013法规修订更正了上述法规中关于水果和蔬菜的销售标准。
所有未加工的FFV的销售标准由(EC)1234/2007标准和(EU)No 543/2011标准共同规定。不包括在特定销售标准中的FFV必须符合法规附件一A部分中的一般市场标准。(EU)594/2013对销售标准进行了以下修订:确保适合当地消费但不符合欧盟销售标准的产品可在当地市场上销售。这些产品可在成员国要求后通过委员会决议从欧盟销售标准中豁免;根据实施法规(EC)第543/2011号法规第十五条,经检查符合要求,第三方国家允许发放有关所有水果和蔬菜的合规证书;为了实现可追溯性,对一般销售标准进行修订,可对水果和蔬菜的生产商进行更好的识别;与UN/ECE有关苹果和梨的新标准保持一致。此外,为采纳针对某些橘子(不包括无核小蜜橘和克莱门氏小柑橘)的UN/ECE标准留有时间;批准以色列根据(EC)第543/2011号法规进行合规检查,但覆盖地区有限。
此次的变化和修订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