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行业技术文章---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机械送风系统的送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放散热或同时放散热、湿和有害气体的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上部或上、下部同时全面排风时,宜送至作业地带;
(2)放散粉尘或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或蒸气,而不同时放散热的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当从下部地带排风时,宜送至上部地带;
(3)当固定工作地点靠近有害物放散源,且不可能安装有效的局部排风装置时,应直接向工作地点送风。
设计规范还规定,采用全面通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它有害物质时,应分别从室内湿度最高、含湿量或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排风,并且排风量分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有害气体和蒸气密度比空气小,或在相反情况下,但车间内有稳定的上升气流时,宜从房间上部地带排出所需风量的三分之二,从下部地带排出三分之一;
(2)当有害气体和蒸气密度比空气大,车间内不会形成稳定的上升气流时,宜从房间上部地带排出所需风量的三分之一,从下部地带排出三分之二;
(3)房间上部地带排出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一次换气;
(4)从房间下部地带排出的风量,包括距地面2m以内的局部排风量。